南山百合世纪广场-百合世纪广场(营销中心)首页网站-百合世纪广场售楼中心-欢迎您-楼盘详情-最新房价@售楼处电话
扫描到手机,新闻随时看
扫一扫,用手机看文章
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
深圳百合世纪广场售楼处电话:400-088-3336【营销中心24小时电话】
温馨提示:过来看房请记得提前来电预约,可预约现场销售1对1专业服务(中介勿扰)
深圳百合世纪广场售楼处销售电话:400-088-3336【营销中心】
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.8万㎡,总规划建筑面积约36万㎡,容积率5.9,绿化率40%,分2个地块开发,总规划有2218户,其中保障房473户,共由8栋总高31-48层的住宅组成,其中涵盖住宅、商业、公寓、办公及教育配套,体现多元化产业布局。
这次准备推售百合世纪广场二期(B-02地块),总占地面积约3.6万㎡,总建筑面积约27.03万㎡,计容建筑面积约19.38万㎡,容积率5.38,绿化率40%,共由3栋7个单元组成,总高是31-48层的住宅,其中1栋1单元住宅42F,1栋2单元住宅47F,2栋1单元住宅46F,2栋4/5单元住宅48F,3栋1/2单元住宅31F,另外2栋2单元公寓30F,2栋3单元商务办公楼22F,4栋是1所九班制幼儿园。
总规划住宅1093户,地下室有3层,规划停车位1389个,其中带充电桩车位417个,车位比约1:1.27。
百合世纪广场二期占据交通要塞,作为5号线百鸽笼站上盖物业 ,在建的17号线也将在此交汇。1站可达布吉(深圳东站),便捷换乘3/14号线,快速抵达福田、南山等核心区域;1站抵罗湖,4站至福田,7站达深圳北,轻松串联起城市的繁华。同时,1公里接驳龙岗大道,2.5公里直达丹平快速,北环大道、水官高速等共同构建立体通勤网络,无论是日常通勤还是周末出行,都能高效畅达,让您在城市的快节奏中,从容掌控时间。
—— 关于二期 ——
【占地面积】约 3.6 万㎡
【建筑面积】约 27 万㎡
【容积率】≤5.1
【梯户比】2 梯 4 户
【车位】1389 个
【推售套数】首推 401 套
【产品面积】主力产品 建面约 98-143 ㎡ 3-5房(一期 174 ㎡阔绰 5 房热售中)
【交楼标准】竣工验收后精装交付
【产权年限】70 年(2019 年 11 月-2089 年 11 月)
【交楼时间】竣工验收交付 2026年7月30日 精装交付 2026年9月30日
【项目位置】深圳市龙岗区·罗岗·百鸽笼站A出口(翔鸽路旁万象汇斜对面)
推售户型
约98㎡ 三房两厅二卫 总价500-528万
约104㎡ 三房两厅二卫 总价546-590万
约118㎡ 四房二厅两卫 总价612-711万
约143㎡ 五房两厅二卫 总价838-884万
楼盘价格
5.1万/平米
💳付款方式
首付1.5成起 分期1~30年
项目价值点
深圳市百合控股集团,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、酒店经营、教育产业、物业管理等众多领域。
先后成就区域低密住宅典范百合山庄、龙岗首家五星级酒店百合酒店等高口碑项目。
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是有温度、有责任的企业。
百合集团再次执笔
焕新万象汇C位中芯价值
5/17号(在建中)百鸽笼站无缝接驳
1 站换乘 3/5/14 号线| 4 站直达福田 | 7 站速达深圳北
1 公里接驳龙岗大道 | 2.5 公里直达丹平快速
水官高速、北环大道快速通勤全城
项目通过步行天桥(在建中)直连荔山公园
大部分户型都可直接看到荔山公园
求水山公园和围岭山公园与项目直线距离约1公里
北侧为石芽岭公园(徒步登山首选),与项目直线距离约 2 公里
四公园环抱,畅游绿色鲜氧生活
约 4 万㎡ 商业
“多首层”设计,构建立体式商业街区
领潮片区商业面貌,焕新罗岗生活方式
约 1 万㎡ 户外广场
连通社区商业、下沉景观广场、地铁站、公交站、廊桥
从下沉广场地铁通道可步行至万象汇,从空中步行通廊可通往荔山公园
让日常生活更舒适便捷
约 1 万㎡ 园林
约 280m 环形跑道 | 亲子分区泳池丨儿童乐园(分龄设计)
星空露营草坪丨长者康体区 | 多功能架空层(书吧、茶室)
晨跑于林荫跑道,午后陪孩子在乐园玩耍
傍晚全家草坪野餐,夜晚架空层与邻居对弈品
全周期家庭舒居生活 就此典藏
阔绰尺度 享受超奢生活场
方正实用,动静分区,一家人怡然自得
南向宽景阳台,悦享生活四季
大开间南向套房主卧,私享更多阳光
深圳百合世纪广场售楼处电话:400-088-3336【营销中心24小时电话】
温馨提示:过来看房请记得提前来电预约,可预约现场销售1对1专业服务(中介勿扰)
深圳百合世纪广场售楼处销售电话:400-088-3336【营销中心】
免责声明:部分图片来源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,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。本文资料仅为要约邀请,部分图片为示意性图片,一切图文资料、规划设计仅供参考识别或分享交流之用,不构成合同内容,具体内容均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准。
声明: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,除焦点官方账号外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焦点立场。